在我這里,幾乎隔幾天就要下雨的。所以,雨傘是不可缺少的東西。家里,研究室等自己常去的地方都會放上几把傘在那里備用,即使被別人拿錯了也不用擔心,過幾天還會被送還到原處的。
但是有人很介意自己的雨傘被別人用。幾天前在拉面店,見一客人在和店員爭持,原因是自己吃完飯後,發現放在門口的雨傘不見了。雨傘的不見可以說于店里沒有關係的,但是店員還是很客氣的向客人陪禮道歉,並拿出一把新的雨傘要送給客人。可是這個客人還是不答應,硬是要自己原來的那一把雨傘。沒有辦法,店員只好把店長請了來,店長于是就聞客人怎樣解決為好?客人要求賠償8000日圓($72)。店長二話沒說,當即就把錢掏了出來。。。8000日圓啊,可是能買很多把好傘的。
今天在書店,又見一客人也因雨傘不見而在「刁難」店員,只見店員拿出了好几把新的雨傘讓客人挑,以平息他的「怒氣」。。。雖都是與我不相幹的瑣事,但是自己的心里總是平靜不下來。不知是我太過與「內向」,還是那些客人太「狂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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