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顿很苯。自己搞过几个女人到最后都被暴了光,成为世人饭后的余笑。太苯了。一起工作的叫“日高”的老前辈原来是公司的营业科长,后来被下放成为公司的警备员,再后来又被下放成为公司扫地的直到现在。上个月不满现状的他的妻和他离了婚,房子等家里的一切都被法院判给了女方,日高成了无家可归的人。有人同情他,有人可怜他,我只想说“笨的跟克林顿一样,都这把年纪了,连自己的老婆都看不住”。
准备去冲绳旅游一个星期的邻居,为了防止小偷,把家里的所有的电灯,电视都打开放空城计,高高兴兴的一家3口去旅游了。一个星期归后发现家里还是被盗了。经过来盘查现场的警察一番询问,邻居才想起来出门之前因急忙赶飞机,家的大门忘锁了...。以后每次遇见邻居的老婆,我都要听她在嘟囔被盗之事,已经听她骂了3年了。我真想对她说“笨的跟克林顿一样,自己不锁门去怪谁去!”。妻出门不小心把家的钥匙搞丢,我骂她”笨的跟克林顿一样...”;自己骑车不小心摔了一交,回来后被老婆骂“笨的跟克林顿一样...”,呵呵,到最后,我也成了克林顿。
散开着头发的 你的姿态
好像在哭着一样 使我的胸脯起伏不停
过去的事情 就让他结束吧!
现在谁都不在 今夜你是属于我的
隐藏住失去活力的心情 微笑着
装着坚强的你 不会离开我的眼神
不是昨天 不是明天
不想回去的话 今夜你是属于我的
跳着舞来到街上 现在的你我
继续找着 那欢闹的日子
说再见吧 对着虚伪的恋
无论什么时侯不会分离 今夜你是属于我的
跑到街上 两个人的明天
描画着梦想 找到了黎明
洋溢着的回忆 不能控制
幸福的结果 一定能发现
正是现在才敢说 坦率地
无论什么时侯 爱着你
今夜你是属于我的
今夜你是属于我的
今夜你是属于我的
Baby you're mine
Baby you're mine
Baby you're mine
Baby you're mine
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日本关东的人,乘步行电梯(Escalator)的时侯,习惯靠左边站,以腾出右边可让后边的人先行;关西的人却是习惯靠右边站。还有,在自动取款机前排队,如果有两台的时侯,关西的人习惯站在两台的中间只排一个队,哪一台先完,就用哪一台;关东的人则是习惯排两队,各是个的互不相干。去问日本人为什么?,谁也没有答出个所以然来。 不管怎么说,他们都还是排队了。想起高中住校在学校食堂吃饭,大家都不排队,你挤我抢,甚是热闹。发生摩擦了,基本上都是以打架而告终。人多的时侯挤挤也就算了,我亲眼目睹过当只有三个人的时侯也互不相让;更有甚者,二人的时侯也谁都不愿排到后面而发生口角;最精彩的是一个人的时侯也打架,和谁打,和卖饭的食堂管理人员,嫌人家动作太慢......。 中国是文明古国。都说"中国人个个是条龙,和起来是条虫",我不敢评论这句话,但是我不想让自己的国家在这个仅仅的排队方面就落后于日本。
在毛向辉- Isaac Mao:人性与兽性那里看到的照片。
现在布什和拉姆斯菲尔德都笑不出来了,发动战争必须经过大脑,也要考虑滥施武力的后果。今事如此,又如何推脱呢?Liang 讲过一个笑话,在德州看到一辆车后面贴着"BUSH",以为是支持布什的标语,开近一看,却原来是"BULLSHIT"。在Berkeley开会时候碰到一位老兄,坐在我身后,笔记本上赫赫贴着"Dump Bush",这不是笑话,照片为证,该Dump了。
Technorati 标记: Life
我胖了。以前的我很瘦小,以至于坚定自己是不会变胖的。所以很崇拜胖人,喜欢胖人。说来也巧,自己的第一个女朋友就是一个胖胖的女孩,虽然这不能算是初恋的动机和根由吧。 什么时侯开始变胖的自己一点也没有觉察到。大概是3年前吧,和朋友乘车一起去海边钓鱼的时侯「你胖,就做前面,我们3个人挤挤做到后面吧」,这是我第一次品尝到了做胖人的滋味。好像女人都不太喜欢发胖吧。我不讨厌胖,反而挺高兴的。有时拍着自己的肚皮在偷偷乐的时侯,不小心笑出了声,被骂为「神经病!」。
日本的相扑比赛很多,每次我都看的。不是看他们的技术,看他们的成绩,而是看他们裸在外面的身体,每走一步,整个身体的肉都在晃动着,好像要掉下来似的,比赛还没开始,就见他们已经满头大汗了,甚是好看。
2年前,认识了一个胖胖的小伙子,两人甚好。在一起的时侯,我对他的打招呼就是从背后抱住他,双手去揉他的大大的胸脯;朋友们见了,也都学我去揉他,也许是揉多了,揉怕了吧,突然有一天他把工作停了,不辞而别回自己的家乡去了。这件事对我打击很大,没想到自己的无意识的小事,竟然如此的伤害了别人。作为一个外国人的我,在这里没有受到任何的歧视,自己反而成了歧视他人的主谋。 每次想到他,我都有一种内疚,就像有个东西憋在胸里,喘不过气一样。惭愧,惭愧。
在我這里,幾乎隔幾天就要下雨的。所以,雨傘是不可缺少的東西。家里,研究室等自己常去的地方都會放上几把傘在那里備用,即使被別人拿錯了也不用擔心,過幾天還會被送還到原處的。
但是有人很介意自己的雨傘被別人用。幾天前在拉面店,見一客人在和店員爭持,原因是自己吃完飯後,發現放在門口的雨傘不見了。雨傘的不見可以說于店里沒有關係的,但是店員還是很客氣的向客人陪禮道歉,並拿出一把新的雨傘要送給客人。可是這個客人還是不答應,硬是要自己原來的那一把雨傘。沒有辦法,店員只好把店長請了來,店長于是就聞客人怎樣解決為好?客人要求賠償8000日圓($72)。店長二話沒說,當即就把錢掏了出來。。。8000日圓啊,可是能買很多把好傘的。
今天在書店,又見一客人也因雨傘不見而在「刁難」店員,只見店員拿出了好几把新的雨傘讓客人挑,以平息他的「怒氣」。。。雖都是與我不相幹的瑣事,但是自己的心里總是平靜不下來。不知是我太過與「內向」,還是那些客人太「狂妄」了。